宪法精神 “声”入人心——我院开展“宪法晨读”活动

发布者:孟凡达发布时间:2023-12-05浏览次数:10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2023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响应“国家宪法日”积极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号召,引导学生深入了解宪法、尊崇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推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我院开展了“宪法晨读”活动。党委书记、校长陈旭东,党委常委、副校长万朝林,校长助理向前出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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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朗朗阅读声,入耳入心。意气风发的新政师生一起诵读宪法部分条款,齐唱宪法主题歌曲《宪法伴我们成长》,宪法精神浸润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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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晨读活动加深了师生对宪法地位、核心内容以及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提升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营造了浓厚的尊祟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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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青少年宪法教育,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厚植青少年成长沃土,关乎国家与民族的兴旺发达。据了解,教育部连续十年举办“宪法晨读”活动,累计参与学校约120万所,参与师生约2.6亿人次,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等吸引广大师生参与其中。